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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章程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9/04/11 15:38:31

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性质:院长领导下的常设学科竞赛工作咨询服务管理组织。

第三条宗旨:在院长领导下,统筹全院学科竞赛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专业教师、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搭建竞赛平台,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教学和学习氛围,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秘书1人,委员12—15人。首届委员会构成人员如下:

主任: 胡一波

副主任:薛应珍 张慧文 李晨 赵舰波

委员: 贾县民 铁晓华 田启燕 王丽琼 王敦海 王睿

王乐乐 雷宁 彭勇 石婷婷 郑端 谢文刚 牛文博

秘书: 郭亮

第五条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会委员由各系推荐遴选产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任。

第六条对不履行职务的委员,经委员会提议,报请院长解除其委员身份。

第三章职能

第七条负责商学院学科竞赛的具体分类组织与实施指导工作。

第八条负责指导各类竞赛项目编制和上报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年度计划与经费预算。

第九条负责指导竞赛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第十条负责指导各竞赛基地对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和上报以及各类竞赛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章委员职责

第十一条主任职责:商学院竞赛工作统筹安排及委员会工作计划制订、总结。

第十二条副主任分别从专业集群层次和常规竞赛项目两个层次划分职责,组织委员做好各系对接的竞赛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专业集群层次:四位副主任分别负责商学院10个系、中心的学科竞赛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薛应珍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系;张慧文负责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和实验教学中心;李晨负责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和旅游管理系学科竞赛。常规竞赛项目层次:四位副主任分别负责商学院20项常规学科竞赛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实施;薛应珍负责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西安电子商务进校园电商企业财会人员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用友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新道杯”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和全国应用型本科会计技能竞赛;张慧文负责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物流创客训练营、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12335全国商务知识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李晨负责“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和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赵舰波负责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奥派杯”全国移动商务技能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鱼化龙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三条委员职责:委员有对学院学科竞赛工作负有建议、调查、监督的权利和责任,且协助分管副主任对接各系、中心专业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做好竞赛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实施方案撰写)。贾县民、王睿、王敦海对接工商管理系;铁晓华、谢文刚对接会计系;田启燕对接财务管理系;王丽琼对接人力资源系;王乐乐对接市场营销系;雷宁对接电子商务系;彭勇对接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石婷婷对接旅游管理系;郑端对接物流管理系;赵舰波、牛文博对接商科实验教学中心。

第十四条秘书职责:秘书负责协助主任做好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对接教务与学生工作部,通知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填写上报《西安外事学院学科竞赛项目预算表》与《西安外事学院学科竞赛成果汇总表》;每个月末定期给接教务与学生工作部上报商学院下个月的学科竞赛经费预算;归档商学院师生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书电子版;统计商学院学科竞赛师生获奖情况;收集、存档各竞赛实施方案;撰写委员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委员和秘书应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及参加委员会的会议活动。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邀请委员会以外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对应各系委员负责各系竞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及统计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秘书根据学校规定及委员会章程、委员职责协调开展,数据统计、上报和归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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