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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参加学科竞赛的有关规定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3/06/17 17:51:53

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基地,即商科学科竞赛基地、数学建模竞赛实训基地主要依托学院商科实验教学中心(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创新与竞赛组织、管理等活动。为积极鼓励各专业师生参加学科竞赛,彰显我院教学效果,展示我院师生风采,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突显应用型办学宗旨及成果,特制订商学院学科竞赛参赛规定如下:

一、参赛类别及组织管理

1.教育部组织的基础性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商学院商科学科竞赛基地、数学建模竞赛实训基地分别配合;

2.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大赛——由商科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各系配合;

3.社会性竞赛(需要结合相关专业进行筛选,原则上选择社会认可度高的赛事)——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审核,然后交由学院审批,各系配合。

二、参赛人数

每一个竞赛项目代表队只能确定一个,参赛学生人数最多3人,带队教师1人。

三、参赛辅导课时计算

辅导课时计算严格遵照《西安外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1.5课时/生/周核算。

四、参赛费用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规章制度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五、竞赛流程

1.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申请书à学科竞赛基地审批à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意见à主管院领导批审à教务处;

2.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结题书(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à学科竞赛基地审批à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意见à主管院领导批审à教务处。

学科竞赛项目申请书、学科竞赛项目结题书可在商学院群共享和商科实验教学中心网站(www.bltc.pw)下载。

本规定依据《西安外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由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及学科竞赛基地负责解释和修订。我院各专业今后参照此标准严格执行。

商学院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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