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丰富我院实践教学体系,根据《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学科竞赛办公室和学科竞赛基地。领导小组由有关院、系、部、科、中心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和基地均设在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各自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学院的学科竞赛工作;
(2)负责学科竞赛基地建设的立项和评估;
(3)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
(4)负责获奖学生和导师的表彰。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各学科竞赛基地的管理;
(2)负责制定选拔赛计划及参赛规模;
(3)负责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4)负责学科竞赛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审批;
(5)负责竞赛结果的公布及材料存档。
3.学科竞赛基地职责
(1)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做好指导教师竞赛期间的教学协调;
(2)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做好学生竞赛期间的上课与参赛的协调工作;
(3)帮助竞赛基地落实竞赛场所及设备。
(4)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审核、审批工作,包括按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进行竞赛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报名;
(5)负责制订竞赛组织年度计划,落实指导教师编印专题讲座大纲,开设竞赛相关专题讲座;遴选参赛选手及组队;收集参考资料、准备材料等;
(6)负责组织校级选拔竞赛命题、评审等;
(7)根据竞赛规模与指导教师工作量,做出年度竞赛活动经费预算;
(8)负责按时上报有关参赛信息及参赛缴费;
(9)负责组织队员按时参加竞赛;
(10)负责做好竞赛类文件材料(包括上级来文、竞赛报名表、竞赛结果、获奖证书、作品等)的整理和上交工作;
(11)负责竞赛经费的使用管理及对竞赛获奖学生、指导教师的奖金发放等工作。
二、学科竞赛分类及级别
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性机构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竞赛:由国务院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教育部等国家级部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等省级机构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以及省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等全国性机构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院校级竞赛:由本院或西安外事学院名义组织的学科竞赛。
三、学科竞赛的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
2.校级选拔赛;
3.组队报名及强化培训;
4.参加竞赛;
5.总结、表彰、奖励。
四、学科竞赛经费管理
1.参赛报名费;
2.竞赛期间学院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3.元器件、材料消耗费、制作加工费等;
4.相关会议差旅费。
五、工作量津贴及奖励办法
1.参加竞赛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文件《西安外事学院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申请创新学分。凡以论文形式参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其获奖论文可以替代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其毕业论文成绩可以直接核定为“优秀”;获得省级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论文,其毕业论文可以直接核定为“良好”。
2.教师课时津贴
由基地负责人根据教师本年度承担的工作量核定课时,按学校及学院当年确定的教师每课时津贴标准进行分配。
3.学科竞赛基地工作量
由基地负责人根据教师年度对基地建设贡献的大小,划分该基地教学建设工作量。
4.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竞赛级别 |
创新学分 |
奖金(元/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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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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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级 |
特等奖 |
5 |
2000 |
获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原则上可直接推荐为“优秀毕业生”(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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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5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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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5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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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4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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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特等奖 |
4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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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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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3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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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2 |
300 |
|||
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 |
1 |
/ |
/ |
注:①获奖学生同一竞赛奖励以最高奖金计一次,奖金直接颁发给个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后领取。②指导教师奖金由学科竞赛基地根据个人贡献合理分配;指导多组的教师,最高奖奖金全额发放,其他减半发放。③“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国家级奖项上浮一档奖励;设有多组特等奖的赛事,其特等奖与一等奖相同,与其对应的下一档次奖项逐一递减;经批准参赛的未纳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的竞赛奖金减半。
6、获奖教师在教师业绩考核、聘岗、职称评定等方面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六、奖励方式
省级以上奖励依据《西安外事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及《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补充措施》执行。市、校、院级学科竞赛成绩报教务处备案,奖励由主办系部负责,学院适当给与配套奖励。
七、监督、异议和申诉
1.各组织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做好竞赛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主动接受省、市竞赛巡视员、学院、学生、等各方面的监督。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设立异议期制度。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对竞赛组织及公示的竞赛成绩有异议的,在异议期内提交书面材料,由院学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向上一级竞赛组织单位申述;校级选拔赛异议由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
八、其 他
学院鼓励各系部结合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参加本规定范围以外的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赞助等形式筹措经费。组织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竞赛获奖级别的效力学院不做认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3年4月2日
附1:
商学院学科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成 员:院长、副院长、助理、教学科、商科实验教学中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学科竞赛基地主任、学生科、系部部分专家
办公室:商科实验教学中心
办公室主任:学科竞赛基地主任
附2: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列表
序号 |
名 称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校级 |
学院主办部门 |
承办(参加)系部 |
1 |
商 学 院 学 科 竞 赛 领 导 小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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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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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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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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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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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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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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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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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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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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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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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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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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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注:原则上鼓励将竞赛项目和开放实验、资格认证及校企合作项目结合起来
附3:
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补充措施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总体参照学校管理办法,根据院里实际情况补充如下:
1.各系根据专业情况及大赛规格自行选报立项(鼓励将竞赛项目和开放实验、资格认证及校企合作项目结合起来);
2.学院设立专门学科竞赛基金,基金来源校企合作单位赞助和校院两级拨款(企业很愿意赞助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今后鼓励各系联系企业进行赞助,争取校企双方共赢);
3.竞赛项目来源原则上从开放实验项目(今后学生和老师可以自由立项)中遴选;
4.原则上加大在参赛团队形成中各专业学生自由组合、跨专业组建团队,成果各系共享;
5.学生最终进入决赛省级国家级别以上,全部由学校及院里共同承担费用(但各系部参赛项目数一般限制为1-2个),未进入省级以上的按校内及院内竞赛项目给予评奖及一定工作量核算、认可;
6.大赛开展要具有影响度,鼓励大家积极申报更多高质量、高规格学科竞赛项目,把认证考试、校企合作,通过学科竞赛平台结合起来,创造更多的成果,不满足仅仅拿几个奖,更是要从带动专业建设发展,扩大影响面,产学研纵深发展考量;
7.各系为了满足教学评估,每学期必须开展院级以上级别(含院级)至少一次学科竞赛,可以从开放实验中筛选,也可以征募(学生和老师均可);
8.依据学校规定,结合院里实际情况,保障辅导教师工作量、学生课外学分核算,但要有严格的过程记录和考核策略及规程,且辅导老师享有优先评优资格。
9.学生参赛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环节的具体体现,也可以提出四年不断线的口号,各专业每年开设适合各年级参加的学科竞赛,从挑战杯、校内计算机竞赛,到专业的知识竞赛、专业技能比赛,可以参加校内、省内和全国的;
10.校内和省内比赛几乎不发生什么费用,鼓励每个专业每年参加至少一次的全国大赛,但原则上限制不超过一个参赛小组,费用适当控制。
11.要求各专业参加学科竞赛四年不能断线,并提前做好计划及经费预算,鼓励各系部专业利用校内外教改项目部分经费,作为系部自有参赛经费,将来参赛成果也能作为项目结题的佐证,相得益彰。
12.根据赛事进程,不断建立并完善参赛鼓励机制,调动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形成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大特色。
商学院
2013年4月2日